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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

Mr.6/美國電子書與軟體常用的轉賣權模式,網站獲利多一招?

美國經濟不景氣影響,JP Morgan昨天調降了它對今年網路廣告市場的預測,展示型廣告(display ads)將從86億美元調降到82億美元,年成長率將從20%下修至14%。JP Morgan認為搜尋引擎的廣告則不受影響,由於它的ROI相對容易計算,關鍵字佈得巧,廣告伸入正確的目標族群,不景氣期間會是廣告主的最愛。

看完報導後,有一個想法:網路創業家做一些免費的網路服務,獲利模式自己發明,Freemium、Expert Information等獲利模式有很多種,每個網站皆不同;大家唯一可能共通的獲利模式,都是「網路廣告」。但,即使打著所謂「新觀念」的搜尋引擎廣 告,也已經熱了五年以上,近一兩年來雖在部落格這邊出現不少新獲利模式,仍然不脫「廣告類」。我們已經很久沒聽到一個非常新且非常有用的「獲利類別」,這 種類別,可能運用在很多產業、很多點子之上?

昨天見到一份新聞稿,談的是一間看似很普通的小型購物網站「Resell Rights Revenue」(RRR),其實,這是美國早已存在一陣子的「Resell」(轉賣)的生意模式,由於已有一陣子沒看到,再看一次,才發現這或許是亞洲 網路界目前甚少碰到的商業模式。

根據維基百科資料「Resell Rights」(轉賣權)就有分好幾種,一種是「Master Resell Rights」,就是你買下以後還可以把這種「轉賣權」也繼續轉賣出去。另外還有更強大的「Private Label」型更有彈性,但本身更有趣的是這個最普通的「Resell Right」(轉賣權)。

尤其,當這些「轉賣權」被集中在像這個RRR網站的時候!

這個RRR網站賣的東西,不但賣東西,也買下這個東西的「轉賣權」。意思是說,你買下後,可以自己使用,也可以「轉賣」(resell)給其他它 人。在美國,這種轉賣模式大多只限於兩種,一種是「電子書」(e-book),譬如「如何靠踢足球健身」、「如何自己炸出肯德基炸雞」,另一種則是「軟 體」,譬如讓你抓畫面的「Screen Shoot-it」,譬如自動架設一個有會員系統的網站的「Membership Site Manager」,還有StumbleUpon的「Bribe Machine」送錢找會員的工具等等,你就會問,這種書,平常你去書店買就好,在RRR買下轉賣權之後要怎麼再賣出?那些軟體,網路上一大堆免費的,或 許沒這麼好用,為何要買這家的?換句話說,這些打著「轉賣」的產品,其實都是不容易賣掉的產品。

就是因為這樣,所以商人透過讓他們可以「轉賣」,來得到網路上一千萬位銷售大軍,幫他們賣掉這些eBook、軟體!這邏輯很像直銷公司,平常的牙 膏和肥皂、化妝品,到大賣場買即可,直銷公司製作出更高品質也更昂貴的產品,與大賣場產品差異化不大,但是透過一個不一樣的「通路」,即其旗下一千萬位直 銷戰將,即可將這些不錯用的產品推廣出去。

所以,你可以看到,像RRR這種網站,常常會發剛剛那種題為「新穎創業家的新機會!」的新聞稿,「想展現你『網路行銷』的功力嗎?試試這個轉賣產 品吧!」然後RRR裡的產品,許多甚至又直接和這個「轉賣商機」有關係,譬如這個轉賣的「iProfit eBook Package」,教你怎麼成功轉賣eBook,本身賣一套也要30美元(台幣1000元)。

這篇文章不是在認同這樣的「轉賣」的模式,我並不認為轉賣e-Book和轉賣這些下載軟體,有什麼前景可言,因為類似的東西真的都太多了,用話術引誘人家「選A不選B」,就不合商業道德了!

但,我認為,網路上還有許多產品,是獨一無二的。它們,需要這批一千萬人的銷售大軍,來幫它們解釋出去、推廣出去!它們都是原創,都是有趣的東西!

現在卻很少有這種機會。弔詭的是,沒錯,這些東西都是免費。問題就來了,雖然網路上很多東西都是免費的,但它們靠免費來打市場,卻不希望被複製, 甚至拿來賣錢(要賣也只有我可以賣,其他人幫我免費推廣!),所以,你會發現,網路雖然通通都免費,但,真正標明可以「轉賣」的並不多。

譬如Creative Commons作品雖有六種licence但大多設定「非商業使用」(Noncommericial),仍有一些模糊地帶(譬如像個人部落格),就算全部 開放好像也不確定完完全全開放到「自由設價轉賣」;許多開放原始碼軟體讓你可以自由的更改、做成自己的產品,但再「轉賣」出去又是比較複雜的issue。

由於這些授權相當複雜,大部份的有心去「幫你轉賣」的生意人,不太可能一個一個看「哪一個我可以賣?」他們只能瞄準某一個線上產品,說「這個很棒,我要問問看能不能轉賣」,然後一個一個去發現、去談。

所以,網路創業家需要的,或許是一種新的「轉賣」模式。但大家需要的不只是模式,還需要一個像RRR這種的購物網站,購什麼?購的是好多網站的會 員或虛擬商品的「轉賣權」。事實上,賣家也需要一個這樣的網站,目前這群Resell的廠商已發現,他們在自己網站上賣,很怕的是人家「亂賣」,就如這篇 文章說的,最怕的就是送到eBay上面,價格馬上就「low」掉了。將這些東西集中在一個類似RRR的購物網站還有一個好處,因為它的目標消費者(也就是 那些想轉賣網路商品的生意人)並不多,但共通點是,他們並不會很挑剔,只要「可以賣錢的就好」。

對做生意的人來說,不會因為討厭化妝品就不賣那個牌子的,所以,它不必一個很大的資料庫,只要集中了網路上一些稀奇的「可轉賣」的產品,它就可以 吸引生意人來,即日起就可以開始賣東西。或許這個點子是亞洲創業家,繼各種「夥伴計畫」後,可以來思考做做看的一個利己利大家的獲利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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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Mr.6,本名劉威麟,全台灣最年輕的趨勢創投作家,公認為目前國內網際網路最具影響力的觀察家與評論家之一,旅外13年,現任 Voofox公司總經理,率領國内第一支網站外銷精兵團隊赴北美與中國大陸開站,並經營台灣Feedburner訂閱數最多者之「Mr.6 – 趨勢、創業、網路、生活」部落格(http://mr6.cc)。本文為NOWnews.com網友提供,版權為作者所有,請勿隨意轉載。)